山东中医药大学成人继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动成人继续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提高,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促进我校继续教育教学研究,规范教学研究管理,促进教学水平和质量提高,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相关精神,结合我校继续教育教学情况实际,特制定本立项及管理办法。

一、课题立项

1.立项要求

(1)课题研究应符合国家成人继续教育的相关方针政策、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等。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具体、方法科学、措施切实可行,并对今后教学改革与研究有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2)本课题立项主要面向我校从事成人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集体或个人。课题组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具备课题研究所必备的业务水平和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工作基础、研究条件和时间保证。

(3)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或本校教学站点教师与管理人员,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立项内容

根据我校成人继续教育教学工作改革的特点,主要包括:成人继续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教学管理、网络在线开放精品课程建设、试题库建设、社会培训、职业教育等方面进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等。

3.立项类型

继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包括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种类型。

一般课题主要解决我校成人继续教育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及教学内容中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课题研究对提升我校成人继续教育教学质量有一定推动作用。一般研究周期为一年。

重点课题主要解决我校成人继续教育培养模式、管理模式及教育创新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课题研究对改进当前我校成人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具有较大作用,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一般研究周期为两年。

4.下列情况不得再申请课题立项:

(1)已完成或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请人同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其承担的项目尚未完成时,不得申报新项目。

   (3)项目负责人以往研究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2年,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5.立项程序

(1)继续教育学院下达课题申报通知;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成人继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并上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3)继续教育学院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4)继续教育学院下达立项通知书。

二、课题管理

1.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课题宏观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课题的具体实施。

2.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该课题是否可获得正常拨款与经费支持的主要依据。

3.项目进行过程中,凡对课题计划、目标、内容、进度等进行调整直至终止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专门报告,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4.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一次,填写并上报《山东中医药大学成人继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仍不能按时结题者,继续教育学院有权取消其立项资格。

三、验收结题

1.申请结题验收的条件

(1)完成课题立项规定的研究任务。

(2)主要研究资料整理齐全。

2.申请验收课题须准备以下材料

(1)结题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要求装订成册:

①目录。②课题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改革的目标和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改革措施及实施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含基本内容、理论水平、实践效果、推广应用、学生受益情况);项目主要特色及创新之处;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研究的思路。③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成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汇编。

课题研究成果应为相关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教学软件、教材或著作、教学资源等形式。每项课题原则上至少要有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1篇,发表论文时应标注“山东中医药大学成人继续教育教研基金资助项目”。

(2)《山东中医药大学成人继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

3.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对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责令其限期完成。在此期间,不再接受该项目组负责人的任何立项申请。限期截止后,视其完成情况做出是否允许其参加下一年度结题验收的结论。  

四、经费管理

1.继续教育学院设立教研基金专门支持成人继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研究,根据立项经费预算及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拨付金额。匹配经费根据研究进度实行分期拨付,前期划拨40%,通过中期检查后划拨50%,全部完成后划拨10%。凡项目未按设计进度完成者,将不再追加资助。

2.项目负责人具体安排课题经费使用计划。贯彻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开支手续,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课题组成员在获得课题组负责人的同意签字后,凭报销单据,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签字,按学校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3.开支范围限于项目研究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包括: 相关图书资料、打印复印、国内考察调研、学术论文出版资助、成果印刷、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项目结题评审等费用的开支。

4.下列情形之一者,继续教育学院有权追回其经费的使用:  

(1)自课题批准之日起,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课题主持人或研究方向。  

(3)自行终止研究工作。

(4)课题到期不能按时结题,又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超出结题时间两个月以上。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文件与本办法有冲突者皆以本办法为准。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山东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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