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全省第五批“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培养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具有临床(西医)类别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正在从事临床工作,热爱中医药事业,身体健康,能保证完成培训任务的人员。
二、学习年限及内容
学习年限2.5年,分为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两个阶段。
三、政策和待遇
凡参加“西学中”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一)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相应的中医药服务。完成全部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者,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中药饮片处方。
(二)可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者,可申请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其他政策待遇请咨询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
四、经费安排
培训费用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按照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收取。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联系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名。
山东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2022年3月15日